機關地址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8836.a1679@msa.hinet.net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所服務台領購或郵購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
開標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80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如有變更,將依原民會
廠商資格摘要
限定【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之公司行號或學術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登記之證明相關文件影本或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
附加說明
1.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300元受款人為阿里山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 親自領取: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本所行政室收發領取。
3. 通訊領取:寫妥收信地址、姓名、貼妥100元郵票之A4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乙只,註明領取本案投標資料(請)
4. 領取地點:本所行政室收發。
【投標時間地點】:
1. 親自送達: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
2. 郵遞投標:於投標截止期限內寄達本所行政室,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3.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4. 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其它】:
1. 其它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本計畫需配合計畫管考,配合期末驗收(期末成果驗收會議及結案作業,於計畫結案前1個月內辦理)。
3.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 公開遴選說明:
(1) 審查方式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核,投標廠商應於公告收件截止日期( 年 月 日上午十時)前由專人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將徵選本工作之相關證明文件(信封請註明參加「104年度阿里山鄒族部落觀光推廣雙星計畫」)寄達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行政室),逾時視同放棄參加本案資格且不予審理。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而企劃書、資格審查文件及報價單應分別裝袋(自行準備),密封。
(2) 第二階段公開遴選評審作業原則上係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辦理。
(3) 經評審結果為第一名者,取得優先議價權。總評分達七十分以上(含)者,才可做為決標或協商對象。
(4) 參與公開遴選之服務廠商投標所提送之企畫書內容:請參照本案徵選須知。
(5) 評審日期: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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