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8836.a1679@msa.hinet.net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領購或郵購,標單每件300元整。
開標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5嘉義縣阿里山605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69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廠商營業項目證件列相關業務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1. 營業登記證明、或公司/工廠登記(營業項目列相關業務)。
2. 當年度會員證。
3.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4. 附網路查詢「公司及公司基本資料」
5.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自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下午五時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服務台繳納文件費及圖說費後領取。
2. 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下午五時止,自備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郵資80元,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行政課(郵戳為憑)請註名購領招標工程名稱(因郵件不便,廠商自行估計件來回時間,逾期不於受理)再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向本所服務台繳納文件費或構圖費後領取。
3. 採電子領標:公告期間內逕自網站內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領購或郵購,標單每件300元整。
【其他】:
一、開標時先審核證件,不合格者標單以廢標論。
其餘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規格說明書、合約草稿及標單、如有疑問者得於規定辦公室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洽詢或來電詢問。
二、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標單封面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日前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無效不得異議。
三、廠商應於決標日起或接獲主辦機關通知保留標得標之日起10日內完成訂約程序,如超過期限將取消訂約。
四、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五、廠商須配合飯店業務全年無休。
六、廠商需自行負擔運送費用。
七、廠商不得從事醫療院所布巾洗滌業務。
八、107年及108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本鄉代表會審議通過,應無條件不
予執行,或經部分刪減,廠商亦應配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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