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91201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大埔鄉112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清淤公益支出-電動式多功能宣導車增購案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決標日:112/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潤辰憲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30,000
決標折數
9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育緯
聯絡電話 (05)2521310#18
機關代碼 3.76.50.67
單位名稱 本所農業觀光課
機關地址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聯絡人 李育緯
聯絡電話 (05)2521310#18
傳真號碼 (05)2522463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12@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3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參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8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3.投標資格(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標廠商) 4.公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押標金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 8. 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向本所服務台洽購。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或議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五、112年9月27日下午五時前,【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本所收發登記桌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六、廠商應無償遞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請分開密封。 ※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後檢附切結書1。 ※本案於評選會議結束後隨即依排定順序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育緯
聯絡電話
(05)2521310#18
機關代碼
3.76.50.67
單位名稱
本所農業觀光課
機關地址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聯絡人
李育緯
聯絡電話
(05)2521310#18
傳真號碼
(05)2522463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12@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3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參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8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3.投標資格(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標廠商) 4.公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押標金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 8. 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向本所服務台洽購。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或議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五、112年9月27日下午五時前,【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本所收發登記桌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六、廠商應無償遞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請分開密封。 ※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後檢附切結書1。 ※本案於評選會議結束後隨即依排定順序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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