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09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委託轉運大埔鄉廢棄物至嘉義縣鹿草焚化廠處理勞務採購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決標日:110/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盛昌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0,000
原始預算
$ 995,000
底價金額
$ 990,000
決標折數
8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秀清
聯絡電話 (05)2521310#43
機關代碼 3.76.50.67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聯絡人 黃秀清
聯絡電話 (05)2521310#43
傳真號碼 (05)2521906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13@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3.5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780,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叁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較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5 12:00
開標時間 110/12/15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契約之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本採購係垃圾委託轉運,轉運標的物為本鄉家戶垃圾,須符合各項環保相關,擬依符合本案最有利的規範訂立契約書,以符合實際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凡具中央或主管機關核准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業者。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2.投標廠商聲明書、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等影本、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5.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6.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議價或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五、本案第一次招標投標廠商如未達三家,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秀清
聯絡電話
(05)2521310#43
機關代碼
3.76.50.67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聯絡人
黃秀清
聯絡電話
(05)2521310#43
傳真號碼
(05)2521906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13@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3.5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780,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叁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較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5 12:00
開標時間
110/12/15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契約之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本採購係垃圾委託轉運,轉運標的物為本鄉家戶垃圾,須符合各項環保相關,擬依符合本案最有利的規範訂立契約書,以符合實際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凡具中央或主管機關核准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業者。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2.投標廠商聲明書、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等影本、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5.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6.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議價或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五、本案第一次招標投標廠商如未達三家,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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