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12@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參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詳見投標須知):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傳播(媒體)、廣告、企劃、公關、整合行銷公司或商業,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
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單。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向本所服務台洽購。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或議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五、109年07月03日下午五時前,【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本所收發登記桌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六、廠商應無償遞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請分開密封。
七、資格審查:109年07月06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所2樓發包中心,審查廠商資格。資格不符者,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不予評審。
八、評選之時間及地點:109年07月15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所2樓發包中心。※廠商要做簡報及現場諮詢。
九、評選之評分項目及比重,詳如廠商評選作業要點。
※請詳閱「工作需求說明書」
※本案於評審會議結束後隨即依排定順序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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