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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111@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3856 - 111—116年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整,開繳款單至本所公庫繳納後領取。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5年6月9日上午9點整。
第二階段: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屆時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經政府立案之社福團體、法人、機構或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之廠商:
1.各該行業登記證(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
2.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4.服務建議書 5 份。
5.切結書。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竹崎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竹崎鄉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開標地點_2
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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