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659 已決標公告

114至115年度本鄉轄內各類公共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3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15/05/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謙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15,000
原始預算
$ 19,91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銘祥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黃銘祥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傳真號碼 (05)2616145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配合第3條第1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於招標時參照本條附件載明給付條件) (一) 本案依分案工程給付服務費用,經費來源由各級機關補助及本所自有財源辦理。 (二) 地質調查工作:視個案工程狀況,於核定之金額、項目或本所自有財源辦理地質鑽探作業,其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鑽探深度覈實支付。 (三) BIM製作: 視個案工程案件,如核定項目需製作BIM,則規劃設計階段為該工程案總經費之0.6%,施工後階段為0.6%,以不超過該工程案總經費之1.2%為基準,依補助金額或本所自有財源覈實支付。 (四) 生態檢核作業:依各分案工程如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內需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案,於該分案工程核定金額內,其作業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作業費用覈實支付。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5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5年4月16日上午9時00分本所發包中心。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擇期通知資格合格之廠商。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凡合於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或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相關顧問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B.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6、服務建議書15份。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限制性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開標地點_2 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銘祥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黃銘祥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傳真號碼
(05)2616145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0元
付款方式
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配合第3條第1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於招標時參照本條附件載明給付條件) (一) 本案依分案工程給付服務費用,經費來源由各級機關補助及本所自有財源辦理。 (二) 地質調查工作:視個案工程狀況,於核定之金額、項目或本所自有財源辦理地質鑽探作業,其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鑽探深度覈實支付。 (三) BIM製作: 視個案工程案件,如核定項目需製作BIM,則規劃設計階段為該工程案總經費之0.6%,施工後階段為0.6%,以不超過該工程案總經費之1.2%為基準,依補助金額或本所自有財源覈實支付。 (四) 生態檢核作業:依各分案工程如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內需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案,於該分案工程核定金額內,其作業費用編列於甲方自辦項目下不隨標比調整,依實際作業費用覈實支付。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5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5年4月16日上午9時00分本所發包中心。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擇期通知資格合格之廠商。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凡合於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或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相關顧問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B.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6、服務建議書15份。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限制性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開標地點_2
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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