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9029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竹崎鄉桃源社區道路鋪面改善工程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13/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0,000
原始預算
$ 1,410,000
底價金額
$ 1,400,000
決標折數
8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志銘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2
招標方式 決標方式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 嘉義縣 竹崎鄉 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李志銘
聯絡電話 (05) 2611010 #322
傳真號碼 (05) 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0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1,41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日 113/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整,開繳款單至本所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6/12 09: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領有內政部發給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土木包工業,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登記之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6、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  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  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樣版屬性 我的樣版 共用樣版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_2 更正序號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公告類型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公告日 檢視 招標公告 決標公告 無法決標公告 註: ◎ 點選/可展開/收合標案清單;點選,可檢視公告內容。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1397755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8點37分
截標時間 113/06/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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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76.50.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志銘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2
招標方式
決標方式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 嘉義縣 竹崎鄉 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李志銘
聯絡電話
(05) 2611010 #322
傳真號碼
(05) 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0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1,41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日
113/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整,開繳款單至本所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6/12 09: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領有內政部發給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土木包工業,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登記之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6、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  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  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樣版屬性
我的樣版 共用樣版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_2
更正序號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其他
1.本案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如工程款項由上級補助或中央補助之情形,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全部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公告類型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公告日 檢視 招標公告 決標公告 無法決標公告 註: ◎ 點選/可展開/收合標案清單;點選,可檢視公告內容。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1397755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8點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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