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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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預算新台幣73萬1,500元,如採購尚有結餘款項,於112年度內本所重陽節敬老紀念品需求,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112年度內全案決標結餘款額度內洽原廠商辦理增購事宜,增購部分係以原契約單價核算付款。履約條件同原契約規定,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2年8月29日上午9點00分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屆時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開標地點
本所開標室(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營業項目與標的相關之廠商,經本所審查合格者。請廠商檢附以下文件: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
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
詢登記資料)2.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4. 企劃書6份。5.標的物
實品1份。6.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至本所開單繳庫後向發包中心領取。
付款方式
一、廠商履約所供應或完成之標的,應符合契約規定,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且為新品。於112年10月6日前交貨並驗收完畢,後送至各村辦公處。
二、本案於驗收後付款,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契約規定免收者則免繳納),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如需廠商補正資料,其審核及付款時程,自資料補正之次日重新起算)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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