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9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112年度「日本東北文化觀光暨環保清潔考察」委託專業服務案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12/07/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山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000
原始預算
$ 480,000
底價金額
$ 4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美姿
聯絡電話 (05)2611010#115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陳美姿
聯絡電話 (05)2611010#115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2年8月3日上午9點整。 第二階段: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輔以廠商簡報答詢進行評分。符合本案招標 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另行擇期通知廠商進行簡報。
開標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甲種旅行社以上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二)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四)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六)服務建議書 10 份。 (七)切結書。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竹崎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竹崎鄉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請先至竹崎鄉公所財政課開單後至竹崎農會繳納完畢始得領取紙本標函。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契約規定免收者則免繳納),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依契約規定) ※屆時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4
聯絡人
陳美姿
聯絡電話
(05)2611010#115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陳美姿
聯絡電話
(05)2611010#115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2年8月3日上午9點整。 第二階段: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輔以廠商簡報答詢進行評分。符合本案招標 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另行擇期通知廠商進行簡報。
開標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甲種旅行社以上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二)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四)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六)服務建議書 10 份。 (七)切結書。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竹崎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竹崎鄉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請先至竹崎鄉公所財政課開單後至竹崎農會繳納完畢始得領取紙本標函。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契約規定免收者則免繳納),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依契約規定) ※屆時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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