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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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條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除契約期間4年外,得標廠商受託經營管理良好,經機關核准後在原有(111年度)契約條件及決標金額下續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之擴充採購以1次(2年)為限,金額為以決標金額計算之2年應繳之權利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隨意棄標之情況發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或登記代碼「ZZ99999」之公司或行號,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二)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9條之決標原則採最高標,其底價訂定之原則、時機及作業程序,準用最低標決標原則(除採購法第58條規定不適用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F)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付款方式
依契約及投標文件規定辦理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本案投標廠商須繳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履約保證金。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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