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4987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水質水量巡邏車採購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10/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宗承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0,000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竑名
聯絡電話 (05)2611010#352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姜竑名
聯絡電話 (05)2611010#352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0年11月9日上午9時00分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本案採書面審查,視需要另行通知廠商說明。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括汽車製造、經銷或販賣之廠商,經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6、服務建議書10份。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F)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開標地點_2 本所發包中心開標室。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契約規定免收者則免繳納),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如需廠商補正資料,其審核及付款時程,自資料補正之次日重新起算)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本案投標廠商須繳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履約保證金。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竑名
聯絡電話
(05)2611010#352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姜竑名
聯絡電話
(05)2611010#352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10年11月9日上午9時00分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本案採書面審查,視需要另行通知廠商說明。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括汽車製造、經銷或販賣之廠商,經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6、服務建議書10份。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F)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開標地點_2
本所發包中心開標室。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契約規定免收者則免繳納),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如需廠商補正資料,其審核及付款時程,自資料補正之次日重新起算)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本案投標廠商須繳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履約保證金。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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