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3691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會公務汽車採購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05/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孚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86,000
原始預算
$ 1,100,000
底價金額
$ 1,099,000
決標折數
98.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5)2611010#105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5)2611010#105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80.14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括汽車製造、經銷或販賣之廠商,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採購規範及投標廠商答標書(含產品型錄或規格說明書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切結書。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本所臨時辦公室)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付款方式 俟驗收合格後,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依契約規定)。
注意事項 廠商如對車輛規格有問題者,請聯絡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會謝小姐(電話05-2612489);其他問題者,請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5-2611010#111)。 ※得標之廠商須於訂約前繳交得標金額百分之十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1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5)2611010#105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5)2611010#105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ce111@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80.14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604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括汽車製造、經銷或販賣之廠商,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採購規範及投標廠商答標書(含產品型錄或規格說明書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切結書。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本所臨時辦公室)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付款方式
俟驗收合格後,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依契約規定)。
注意事項
廠商如對車輛規格有問題者,請聯絡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會謝小姐(電話05-2612489);其他問題者,請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5-2611010#111)。 ※得標之廠商須於訂約前繳交得標金額百分之十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1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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