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d06@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工程履約期限內,本所得視實際情形需求,於採購金額198萬4,988元內檢討辦理協議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經雙方合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財行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為720萬以下工程,投標廠商資格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業者廠商,並參加相關公會者,出具最近一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至本所二樓財行課購取或郵購、郵購者,限用郵局匯票(以中埔鄉公所為抬頭)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應備妥回件信封貼足郵資否則不予受理。
電子領標
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採電子領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其它
一、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二、得標廠商應繳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百分之十作為履約保證金、保固金則為結算金額百分之三。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票據受款人應載明(中埔鄉公所)。2、以現金繳納者須至中埔農會之公庫繳納,附收據裝入證件封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交。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親自送至本所二樓財行課並完成簽收確認。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與正本(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六、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七、本所檢舉單位:本所政風服務信箱:中埔郵局第16號信箱 電話:(05)2534073 住址: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128號、電子信箱:cyhgcd11@mail.cyhg.gov.tw 八、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九、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十、得標廠商提出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保證金及賠償連帶保證者,其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得以減收(其額度以不逾50%為限)。十一、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長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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