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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執行期間若有後續擴充,得經主辦機關及承包商同意後,由原承包廠商依原契約各工項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其擴充後金額不得逾原預算金額(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本採購預算金額-本採購決標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辦理,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30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得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30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或機關指定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之水利、土木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審查合格者。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電子領標之電子繳交憑據或領取紙本標單繳款收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影印本(最近一期納稅完納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標單暨切結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下列)
(1)水利、土木技師事務所:
a.水利、土木技師執業執照
b.當年度水利、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間)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間)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符合資格廠商)評選會議另行通知。
※如本機關所在地停⽌上班,截⽌投標⽇順延至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日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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