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b38@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2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測試完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或法人。營業項目應包含「電器承裝業」;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之對象。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應包含電器承裝業)。(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註: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免附。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緊急發電機及安裝配線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等之驗收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
8.廠商報價單
9.型錄文件(30KW以上發電機型錄或設備說明,不可為大陸廠牌)。
10.押標金。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本機關所在地停⽌上班,截⽌投標⽇順延至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日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