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a0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前棟1樓收發文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合格執業中具備機械製造、安裝、買賣、維修或電機維修、電器承裝業之履約能力之相關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證件封內。2.至本所財行課購領或郵購。
1.付款辦法:依契約規定備妥請款相關文件,依實際施作或供應項目數量結算金額(本案經費須俟補助機關補助款核撥後辦理付款)。
2.決標原則:訂有底價準用最有利標擇優勝者辦理議價。
3.本採購案開標日先就廠商資格審查(僅一家廠商應徵,亦得辦理),後合格廠商參與評選、議價,日期另行通知。
4.保固保證金:無,但由廠商代購更換之材料、配件須保固1年。
5.本案係開口契約,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採總價決標(以各採購項目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估價單上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投標時參考,契約以單價訂約,並依實作數量結算(契約金額不隨決標金額改變,仍為原預算發包金額,各採購項目總結算數量亦不受預估需求數量之限制)。
6.契約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1日者以1日計。
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9.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且不予減價機會。
10.開標日或截止投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11.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12.嘉義縣義竹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41131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建設課05-341645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