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7 已決標公告

洲仔村荷苞嶼排水右岸防汛道路開裂復建工程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決標日:114/0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義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98,000
原始預算
$ 9,490,593
底價金額
$ 9,400,000
決標折數
91.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昱睿
聯絡電話 (05)3732201#42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陳昱睿
聯絡電話 (05)3732201#42
傳真號碼 (05)3731599
電子郵件信箱 golog39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90,5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 9,490,59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二樓財行課領取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拾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5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當年年度公會會員證。 3、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財行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4年02月07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財行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4年02月07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財行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 工程經正式驗收合格後,俟上級機關補助款撥至後再行支付。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4年02月17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財行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昱睿
聯絡電話
(05)3732201#42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陳昱睿
聯絡電話
(05)3732201#42
傳真號碼
(05)3731599
電子郵件信箱
golog39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90,5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 行政院
補助金額
9,490,59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二樓財行課領取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拾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5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當年年度公會會員證。 3、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財行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4年02月07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財行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4年02月07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財行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
工程經正式驗收合格後,俟上級機關補助款撥至後再行支付。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4年02月17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財行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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