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8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嘉義縣東石鄉幸福巴士營運計畫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決標日:110/07/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義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70,000
原始預算
$ 3,074,769
底價金額
$ 3,074,000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建廷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陳建廷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傳真號碼 (05)3734627
電子郵件信箱 jainting@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故後續擴充時間為1年,擴充金額為307萬4,769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3,074,76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二樓行政課所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0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公所核定營運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市區汽車客運業(代碼G101021)、公路汽車客運業(代碼G101011)。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卡。 5、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0年07月12日起至110年07月19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0年07月12日起至110年07月19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 (1)營運費用:採實支實付,(每車公里契約單價 - 每車公里實際營收) x (行駛班次數) x (路線里程數)。(2)分2期付款(110年10月31日或營運達6個月得請領當期款項),付款依前項公式計算,該期款項於本所驗收合格後30工作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內撥付。(3)本計畫部份經費為中央補助款,俟中央經費核撥後辦理付款。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0年07月19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8879、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建廷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陳建廷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傳真號碼
(05)3734627
電子郵件信箱
jainting@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故後續擴充時間為1年,擴充金額為307萬4,769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3,074,76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二樓行政課所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0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公所核定營運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市區汽車客運業(代碼G101021)、公路汽車客運業(代碼G101011)。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卡。 5、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0年07月12日起至110年07月19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0年07月12日起至110年07月19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
(1)營運費用:採實支實付,(每車公里契約單價 - 每車公里實際營收) x (行駛班次數) x (路線里程數)。(2)分2期付款(110年10月31日或營運達6個月得請領當期款項),付款依前項公式計算,該期款項於本所驗收合格後30工作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內撥付。(3)本計畫部份經費為中央補助款,俟中央經費核撥後辦理付款。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0年07月19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8879、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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