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6 已決標公告

107年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環境清潔維護、綠美化及巡護工作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決標日:106/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昇包作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8,400
原始預算
$ 3,320,700
底價金額
$ 3,320,000
決標折數
8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奕棋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蕭奕棋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傳真號碼 (05)373462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90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20,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補助金額 3,320,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訖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凡領有下列証件經本所屬查合格者。 基本資格: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事業者、景觀工程業或環境清潔業,無不良記錄者。 證明文件: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登記。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2.園藝事業者: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3.景觀工程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4.環境清潔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06年12月18日起至106年12月25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06年12月18日起至106年12月25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開標地點_2 本所二樓開標室。
付款方式 1. 驗收後付款,驗收工作範圍與驗收標準詳如勞務採購規範。 分期付款,各階段付款規定如下。 第一期(107年1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 雙方簽訂協議後,廠商應配合工作預定進度編製每月支用預算明細表(標餘款不得列計,雜支應按月平均分配)。 第二期(107年3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 廠商應於107年3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三期(107年5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 廠商應於107年5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四期(107年7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 : 廠商應於107年7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五期(107年9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 : 廠商應於107年09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六期(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應於107年11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本計畫執行結束時,廠商應於108年1月5日前提出第六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倘逾期未送,逾期期間相關工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06年12月25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廠商未到現場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496、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奕棋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機關代碼
3.76.50.59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聯絡人
蕭奕棋
聯絡電話
(05)3732201#61
傳真號碼
(05)373462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90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20,7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補助金額
3,320,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09:00
開標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訖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凡領有下列証件經本所屬查合格者。 基本資格: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事業者、景觀工程業或環境清潔業,無不良記錄者。 證明文件: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登記。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2.園藝事業者: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3.景觀工程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4.環境清潔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06年12月18日起至106年12月25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06年12月18日起至106年12月25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開標地點_2
本所二樓開標室。
付款方式
1. 驗收後付款,驗收工作範圍與驗收標準詳如勞務採購規範。 分期付款,各階段付款規定如下。 第一期(107年1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 雙方簽訂協議後,廠商應配合工作預定進度編製每月支用預算明細表(標餘款不得列計,雜支應按月平均分配)。 第二期(107年3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 廠商應於107年3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三期(107年5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 廠商應於107年5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四期(107年7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 : 廠商應於107年7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五期(107年9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 : 廠商應於107年09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六期(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應於107年11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本計畫執行結束時,廠商應於108年1月5日前提出第六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倘逾期未送,逾期期間相關工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06年12月25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廠商未到現場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496、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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