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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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若執行成效良好,得經主辦機關及承包商同意後,由原承包廠商依原契約內各工項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其擴充金額不得逾原預算金額(新台幣19,289,025元),並依擴充數量合理延長工期且依實作數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1000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六腳鄉農會)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請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請自行估計截標期限)。
(二)
廠商資格摘要
凡製作〈造〉或營售與標的相同之公司行號,領有政府合格發給許可證書,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廠商投標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1最近一期納稅證明。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3各該行業登記證(依規定不須登記者免附)。4公會會員證(無者則免附)。
電子領標
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採電子領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 。
(三)六腳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804400、檢舉信箱:嘉義縣蒜頭郵政第2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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