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rgebear40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工程項目及新增工項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2年6月30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即日起至111年06月20日17時前向本所建設課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貳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通訊購買請廠商自行預估郵局、公所寄送之在途期間。
開標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三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三樓建設課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內簽約,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24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格立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之廠商。
附加說明
【其它】:
一、本案係工程採購、採總價決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電子下載(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更改。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新港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748892 地址: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 國史館郵局153號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l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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