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 已決標公告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聯合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委託勘測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決標日:108/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嘉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79,200
原始預算
$ 8,040,000
底價金額
$ 7,879,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或承辦人:施秀蓁
聯絡電話 (05)3742104#120
機關代碼 3.76.50.57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或承辦人:施秀蓁
聯絡電話 (05)3742104#120
傳真號碼 (05)3748100
電子郵件信箱 largebear40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0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30日17時期向本所建設課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貳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通訊購買請廠商自行預估郵局、公所寄送之在途期間。﹝自備回寄信封、郵資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工程契約稿在本所建設課任供閱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1/31 09:30
開標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72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團隊須含執業之建築師)。 【建築師事務所】 1.政府核發之合格建築師證書(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登記證(影本)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政府核發之合格建築師證書(影本)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須檢附項目】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2.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工期】: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72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履約各分段進度:依契約第七條規定。 【其它】: 一、本案係勞務採購、採總價決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電子下載(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更改。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新港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748892 地址: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 國史館郵局153號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l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或承辦人:施秀蓁
聯絡電話
(05)3742104#120
機關代碼
3.76.50.57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或承辦人:施秀蓁
聯絡電話
(05)3742104#120
傳真號碼
(05)3748100
電子郵件信箱
largebear40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0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30日17時期向本所建設課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貳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通訊購買請廠商自行預估郵局、公所寄送之在途期間。﹝自備回寄信封、郵資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工程契約稿在本所建設課任供閱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1/31 09:30
開標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72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團隊須含執業之建築師)。 【建築師事務所】 1.政府核發之合格建築師證書(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登記證(影本)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政府核發之合格建築師證書(影本)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須檢附項目】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2.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工期】: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72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履約各分段進度:依契約第七條規定。 【其它】: 一、本案係勞務採購、採總價決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電子下載(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更改。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新港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748892 地址: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 國史館郵局153號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l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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