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rgebear409@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2.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即日起至106年02月08日17時期向本所建設課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貳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通訊購買請廠商自行預估郵局、公所寄送之在途期間。﹝自備回寄信封、郵資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工程契約稿在本所建設課任供閱覽。
開標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二樓建設課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5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領有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營業項目需記載有關人力派遣項目之證明文件
二、公司設有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決標次日起10日內簽約,應於機關簽約日起5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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