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23嘉義縣溪口鄉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7鄰中山路89號
電子郵件信箱
nan0110@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3嘉義縣溪口鄉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7鄰中山路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購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1年8月18日下午五時前於上班時間逕至本所總務單位購領。標函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押標金: 370000元整
履約保證金: 148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3嘉義縣溪口鄉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7鄰中山路8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捌仟萬元以上,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 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 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0 峰瓩(kWp) 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 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3. 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 條之限制。
4.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且於「大 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未開放能源設施業前,禁止陸資 投標。
5. 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期限、地點、工本費:
1、親購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1年8月18日下午五時前於上班時間逕至本所總務單位購領。標函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1年8月18日下午五時前公告網站下載標單資料,標函費新台幣二百五十元整。網址https://wed.pcc.gov.tw
投標方式、期限、地點:
1、專人投標:標函密封後於111年8月18日下午五時前截止期限前專人送達本所二樓採購單位。
2、郵遞投標:標函密封後於111年8月18日下午五時前截止期限前寄達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中山路89號,投標文件以郵遞時,請自行估計時間,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內寄達本所採購單位後落地郵戳為憑。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電話:02-2381-1234、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29112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
*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轉274、傳真:(05)362-0092)
*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 本所政風室電話:(05)2695950轉60 (地址:嘉義縣溪口鄉溪北村中山路89號、傳真:(05)2697100) 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 客服傳真:0800-080-511 工程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本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下載Flash Player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_2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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