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627 已截止

115年度民雄鄉轄內路燈委外修護第二期(開口契約)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公告日:115/07/23 截止日:115/07/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23
原公告日 115/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金額達預算金額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現仍營業中之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廠商。並檢附: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5.切結書1。 6.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5.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6.第一次更正公告:115年7月23公告更正
截止時間為115年7月29日下午17時止 ,
開標時間為115年7月30日上午9時 ,
估價單明細表 ,
投標須知
共同投標文件 併同變更,請重新下載整份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23
原公告日
115/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00
開標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金額達預算金額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現仍營業中之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廠商。並檢附: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5.切結書1。 6.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5.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6.第一次更正公告:115年7月23公告更正
截止時間為115年7月29日下午17時止
,
開標時間為115年7月30日上午9時
,
估價單明細表
,
投標須知
共同投標文件
併同變更,請重新下載整份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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