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214 已決標公告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東湖社區活動中心及鎮北社區活動中心等2處修繕工程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決標日:111/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維摩詰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30,000
原始預算
$ 2,244,756
底價金額
$ 2,240,000
決標折數
90.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粘小姐、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16、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粘小姐、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16、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8月31日前於預算金額內辦理擴充。本案原有工程項目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132,51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3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萬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或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印模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購領,逾期無效。本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以決標金額之10%計算。 四、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10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之印章及公司(商業)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本案係屬補助款,機關須俟上級補助款撥補到所後始辦理支付。 ※本所須將預算書圖等資料提交衛生福利部審核是否符合經費申請項目,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核同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衛生福利部審核同意後,再行決標;部分工項內容經審核不同意時,應經雙方同意,辦理契約變更,減項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粘小姐、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16、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粘小姐、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16、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8月31日前於預算金額內辦理擴充。本案原有工程項目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132,51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3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萬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或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印模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購領,逾期無效。本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以決標金額之10%計算。 四、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10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之印章及公司(商業)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本案係屬補助款,機關須俟上級補助款撥補到所後始辦理支付。 ※本所須將預算書圖等資料提交衛生福利部審核是否符合經費申請項目,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核同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衛生福利部審核同意後,再行決標;部分工項內容經審核不同意時,應經雙方同意,辦理契約變更,減項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