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3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路燈材料採購(開口契約)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決標日:113/10/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正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5,337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60,000
決標折數
74.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 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3年 12月 31 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預算額度內原契約單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9/30
原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0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03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0/0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5)2262101#161、24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合約生效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採購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現仍營業中之照明設備製造販賣商之廠商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或公司登記。 2.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繳納憑據。 5.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6.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7.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13.9.27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空白估價單」有關購置路燈材料預算明細表第1項、第5項及第22項,以及「交貨補充說明」第12項,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延長等標期限,截止投標日期由原9月30日17時,延長至10月2日17時止。投標需知及共同投標文件外標封相關日期亦配合變更,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0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 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3年 12月 31 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預算額度內原契約單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9/30
原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0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03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0/0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5)2262101#161、24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合約生效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採購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現仍營業中之照明設備製造販賣商之廠商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或公司登記。 2.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繳納憑據。 5.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6.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7.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13.9.27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空白估價單」有關購置路燈材料預算明細表第1項、第5項及第22項,以及「交貨補充說明」第12項,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延長等標期限,截止投標日期由原9月30日17時,延長至10月2日17時止。投標需知及共同投標文件外標封相關日期亦配合變更,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02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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