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施工項目及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3年9月30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預算額度內以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充為限,且依原契約條件及得標單價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目的在於擔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簽訂契約,簽訂契約日起10日內開工,自簽定契約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或執行金額達契約總價為止),並保留於本契約預算額度內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園藝服務業,投標廠商人員或員工需具有勞動部造園景觀技術士丙級以上證照或景觀樹木修剪教育訓練合格證(兩者至少需具有1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若有電子領標、押標金者,繳納憑據。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視投標文件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勞動部丙級造園技術士以上證照或景觀樹木修剪教育訓練合格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