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621 嘉義縣 民雄鄉 文化路七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度民雄鄉傳統公墓廢棄墓基及雜樹整理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76.50.55&cno=2302&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1/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1/31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確保如期履約,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前或執行金額達契約總價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業者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JZ99141)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 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如為綜合營造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如為土木包工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非屬前兩項行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各該(許可)行業登記證【註2,非許可行業者免附】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投標廠商或合作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任一證明文件,前述文件可檢附合作廠商持有之證明文件影本,但需檢附與合作廠商之「合作關係切結書」(如附件)以茲證明。
7.投標廠商印模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fetched_at
2023-01-18T09:35:2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發包中心(上班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76.50.55&cno=2302&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確保如期履約,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前或執行金額達契約總價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業者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JZ99141)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 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如為綜合營造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如為土木包工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非屬前兩項行業:需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各該(許可)行業登記證【註2,非許可行業者免附】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投標廠商或合作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任一證明文件,前述文件可檢附合作廠商持有之證明文件影本,但需檢附與合作廠商之「合作關係切結書」(如附件)以茲證明。 7.投標廠商印模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4.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第2項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有採購法實施細則第62條規定需抽籤決定決標對象時,本所得逕抽籤決定之。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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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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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民雄鄉傳統公墓廢棄墓基及雜樹整理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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