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8,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月11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民雄鄉公所、各村辦公處及本所指定之場所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可提供本案標的之廠商)、當年度同業公會公會會員證明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投標廠商印模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樣品彩色型錄一式8份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由本所組成評審小組於開標日資格審查後,隨即當場進行答詢與評審。對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供之樣品逕行評審,實地現場陳列樣品需與投標時所檢附彩色型錄相同,未陳列樣品或與型錄不相同者,為不合格標,不予評審。
※包裝外應標示之文字或標誌:文字標示分為兩種:1.571組;2.799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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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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