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3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民雄鄉轄內路燈委外修護第二期及緊急搶修(開口契約)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決標日:111/1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發電氣工程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
底價金額
$ 882,000
決標折數
85.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公園路燈管理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 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1 年 12月 31 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預算額度內原契約單價 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5 09:3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5,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日內竣工(詳參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現仍營業中之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廠商。 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7.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公園路燈管理所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林先生、周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61、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 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1 年 12月 31 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預算額度內原契約單價 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5 09:3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5,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日內竣工(詳參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現仍營業中之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廠商。 1.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7.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pis/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專人送達至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收發文處)或以掛號郵遞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 ,自行估計郵遞到達時間,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 三、其它: 1.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2.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3.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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