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或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1)土木或(2)結構技師事務所或(3)工程顧問公司或(4)建築師事務所
(1)~(4)擇一資格即可
,並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會會員證:如為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執業或開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如為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有效期限內);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有效期限內)。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5)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請填妥並用印)。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一份。
(7)切結書:自行執業檢附切結書1,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切結書2。
(8)登記證或建築師證書: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建築師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逾期無效。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投標文件之遞送:掛號郵寄【民雄郵局第一號信箱或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以決標金額之10%計算。
四、其它: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10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之印章及公司(商業)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稿供閱,餘詳投標須知。3.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外標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所提供廠商投標文件證件審查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本案依服務費率決標(上限費率為10.5%)。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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