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37 已決標公告

106年清潔人員工作配備80人份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決標日:106/10/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與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000
原始預算
$ 12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額度內支應,以履約標的項目單價依實做計價,延長期間不得超過106年12月1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23
原公告日 106/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7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批機關通知日3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餘詳合約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百貨、鞋業供應或製造之廠商)、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圖說工本費【新台幣300元】向本所發包單位購領,逾期無效。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於驗收合格,無待辦事宜後無息退還。 四、本採購不分段開標。 五、評審方式:序位法。 由本所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遴選核定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對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供之樣品隨即現場逕行說明與票選,以獲得票數最多者為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同意為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如票數未達參加評審委員之半數以上時,再由序位第一、二名廠商票選一次。評比結果若有2家以上廠商序位(名次)同為第一,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抽籤決定之。 六、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7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印章及營業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本所依採購法第51、53、54、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證件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固定金額給付,每人份單價訂為1,600元。(106年工作配備80人份) ※得標廠商送評之樣品1份,決標後應留存於本所,以供驗收參據。其餘由未得標廠商自行攜回,本所不負保管責任。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修正投標須知第15點,並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0月27日上午9時於同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額度內支應,以履約標的項目單價依實做計價,延長期間不得超過106年12月1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23
原公告日
106/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7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批機關通知日3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餘詳合約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百貨、鞋業供應或製造之廠商)、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圖說工本費【新台幣300元】向本所發包單位購領,逾期無效。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於驗收合格,無待辦事宜後無息退還。 四、本採購不分段開標。 五、評審方式:序位法。 由本所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遴選核定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對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供之樣品隨即現場逕行說明與票選,以獲得票數最多者為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同意為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如票數未達參加評審委員之半數以上時,再由序位第一、二名廠商票選一次。評比結果若有2家以上廠商序位(名次)同為第一,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抽籤決定之。 六、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7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印章及營業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本所依採購法第51、53、54、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證件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固定金額給付,每人份單價訂為1,600元。(106年工作配備80人份) ※得標廠商送評之樣品1份,決標後應留存於本所,以供驗收參據。其餘由未得標廠商自行攜回,本所不負保管責任。 ※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修正投標須知第15點,並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0月27日上午9時於同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