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22 已決標公告

106年購置垃圾袋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決標日:106/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府潔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375
原始預算
$ 149,500
底價金額
$ 148,000
決標折數
70.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4 - 塑料製包裝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剩餘款內依契約單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分2批交貨至106年12月15日(餘詳契約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塑膠類製造、批發或零售之廠商並持有證明)。 檢附:當(105)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 ※垃圾袋規格、數量:詳購置垃圾袋規範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台幣300元】向本所發包單位購領,逾期無效。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該標案停辦廠商得於公告日3日內,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請求退還文件費,逾期不予受理。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以決標金額之10%計算。 四、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7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之印章及公司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本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證件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1.得標廠商於自決標日起十日內,每項提送樣品2包,50斤袋包裝:6-7個/1磅/1包,7 斤袋包裝57-60個/1磅/1包,各1包試用,1包留存於本所,以供驗收參據。 再於二十 日後第一次交貨。 2.得標廠商需包裝妥適,由機關通知分批交貨(每次交貨3000磅或以上)分批付款。 3.分批交貨之期限: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機關代碼
3.76.50.55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聯絡人
陳隊長、黃小姐
聯絡電話
(05)2262101#150、240
傳真號碼
(05)226714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515@mail.cy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剩餘款內依契約單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00元整,押標金選擇票據繳納者,票據抬頭註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化路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分2批交貨至106年12月15日(餘詳契約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塑膠類製造、批發或零售之廠商並持有證明)。 檢附:當(105)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者。 ※垃圾袋規格、數量:詳購置垃圾袋規範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時間內向民雄鄉公所發包中心領取。郵購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足回郵信封及文件費【新台幣300元】向本所發包單位購領,逾期無效。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該標案停辦廠商得於公告日3日內,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請求退還文件費,逾期不予受理。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收件及開標地點:掛號郵寄民雄鄉公所,自行估計郵遞到所時間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凡逾截標期限者以無效論。開標於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 三、履約保證金:以決標金額之10%計算。 四、其他:1.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決標後7日內,攜帶公司與負責人之印章及公司登記證件至本所辦理簽約手續。2.本案備有合約書稿供閱。3.本電子領標者,請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所發給之電子憑據檔(.tkn),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證件封內,但書面領標者,得免付。 ※1.得標廠商於自決標日起十日內,每項提送樣品2包,50斤袋包裝:6-7個/1磅/1包,7 斤袋包裝57-60個/1磅/1包,各1包試用,1包留存於本所,以供驗收參據。 再於二十 日後第一次交貨。 2.得標廠商需包裝妥適,由機關通知分批交貨(每次交貨3000磅或以上)分批付款。 3.分批交貨之期限: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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