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enny169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公所2樓行政室(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本公所行政室領取新臺幣200元之繳納聯單至農會(公庫)繳納後,持收據領取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
本公所地下1樓開標室(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所1樓收文處(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執業中營業項目須具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相關項目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
2.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3.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契約書稿置於本所行政室任供閱覽。
5.投標文件以郵遞時,請自行估計時間,應於截止收件期間內寄達本所。
6.如對該標案估價單項目及內容有所問題時,請電洽幼兒園岳雅惠,電話:(05)265-3211分機1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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