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太子大道158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en0904@mail.cy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2樓嘉義縣文化觀光局行政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採購標的有關: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
務所、依技師法成立之技術顧問機構具有技術顧問登記證者或合法
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當年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納
稅證明文件。
(2)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
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核准文件、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
、技師證書(土木、結構類)、納稅證明文件。
(3)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土木、結構類)、執業執照、當年度
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4)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當年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術之證明
﹝技師證書(土木、結構類)、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繳交(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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