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kyyu@cye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項目為原採購標的;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5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金額為新臺幣495萬元整。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履約情形評估辦理後續擴充,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並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檢附近三年內(自投標截止日前算起)曾協助政府機關(含地方政府)執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運或處理業務之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六、切結書
七、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其他: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