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CY3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嘉義縣裝潢修繕廢棄物再利用委託處理計畫開口契約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3/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閎信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6,48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998,400
決標折數
99.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5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樹
聯絡電話 (05)3620800#310
機關代碼 3.76.50.3.5
單位名稱 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聯絡人 陳柏樹
聯絡電話 (05)3620800#310
傳真號碼 (05)3620823
電子郵件信箱 cbs@cy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2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或自決標日起(以時間在後者為準,即114年1月1日前決標,則為1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預估採購金額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繳納憑證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環保服務業J101)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有效期間)。 六、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1. 產品流向與用途切結書 2. 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前述許可項目應包含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許可文件所載之營業項目應包含一般廢棄物,許可有效期限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且投標廠商應具有裝潢修繕廢棄物資源化處理設備,並填具切結書。 3.廢棄物清除作業,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如未領有,得委由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項目應包含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許可有效期限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之協力廠商,並檢具合作協議書及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其他: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樹
聯絡電話
(05)3620800#310
機關代碼
3.76.50.3.5
單位名稱
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聯絡人
陳柏樹
聯絡電話
(05)3620800#310
傳真號碼
(05)3620823
電子郵件信箱
cbs@cy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2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或自決標日起(以時間在後者為準,即114年1月1日前決標,則為1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預估採購金額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繳納憑證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環保服務業J101)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有效期間)。 六、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1. 產品流向與用途切結書 2. 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前述許可項目應包含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許可文件所載之營業項目應包含一般廢棄物,許可有效期限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且投標廠商應具有裝潢修繕廢棄物資源化處理設備,並填具切結書。 3.廢棄物清除作業,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如未領有,得委由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項目應包含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許可有效期限至少應至114年12月31日)之協力廠商,並檢具合作協議書及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其他: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