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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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26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格立案廠商,其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上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且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證明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
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並下載做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tps/pss/tender.do?method=goSearch&searchMode=common&searchType=basic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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