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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277,841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局自簽約日起至竣工日止期間,於預算金額內按原契約之單價及條件,保留增(減)購預算額度內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須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營業許可證書)及電器承裝業(甲級登記執照);其附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4.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6.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8. 114年度公會會員證。
9.投標廠商聲明書。
10.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附加說明
(二)共同投標廠商(詳如附加說明):
1 .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文件(同上)。
(4)114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2.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證照自來水管承裝商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之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3)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5)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納稅證明文件(同上)。
(7)投標廠商聲明書(同上)。
(8)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3.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前開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網址:h t t p:/ / g c i s . n a t . g o v . t w / i n d e x . j s p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列印隨標函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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