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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944,786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至簽約日起至竣工日止期間,於預算金額內按原契約之單價及條件,保留增購之權利。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須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營業許可證書)及電器承裝業(甲級登記執照);其附證明文件如下: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4-13頁,含空白頁)。
3.廠商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5.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全冊,含空白頁)。
6.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8.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9.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10.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1.投標廠商聲明書。
12.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二)共同投標廠商(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二)共同投標廠商:
1.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
(1)廠商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4-13頁,含空白頁)
(4)納稅證明文件(同上)。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2.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證照自來水管承裝商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之廠商: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全冊,含空白頁)。
(3)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5)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6)廠商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納稅證明文件(同上)。
(8)投標廠商聲明書(同上)。
(9)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3.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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