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issjun@mail.cyhtax.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行政科)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簡報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行雙方所訂立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1樓收文室)
履約期限
自本勞務採購案契約決標日起至本計畫所有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建築師:
(1)開業證明
(2)建築師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技師:
(1)技師證明
(2)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其中第11項屬資訊服務採購不需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1)保密切結書。
(2)投標切結書。
(3)電子領據等相關內容之憑據。
其他: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