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未來保有得以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得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836萬8,550元,且以原契約條件辦理本案道路橋梁安全檢測評估及橋梁維修、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履約期限
由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餘詳如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 納稅證明文件。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三)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立案證書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計算如下(發包總經費1,163萬1450元):
1.橋梁定期檢測7,919,175元整。
2.橋梁特別檢測及詳細檢測450,825元整。
3.相關成果報告書製作280,000元整。
4.第三公正單位品質查證作業費317,500元整。
5.更換檢測橋名牌32,500元整。
6.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用2,631,450元整。
(橋梁維修、改善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3,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8,05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5)1億元至5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3.6%,監造2.8%。
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2,631,45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訂定。)
八、【附加說明】第七條第1點~第5點採固定金額決標,【附加說明】第七條第6點採固定費率決標。
九、工程案須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其綱要編碼正確率須達70%,細目編碼正確率須達40%,未依此辦理,將依契約規定辦理扣罰。
十、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更正事項:
一、本案經檢討招標文件後,更正及新增招標文件如下:
1.【公告】〔後續擴充〕項及【投標須知】第九點內容刪除116-117年度概估擴充金額。
2.【公告】[附加說明]第七點,刪除內文有關116年擴充金額部分,並配合經費明細表1修正第1~5點費用金額。
3.新增【橋梁清單】以利後續執行,【投標須知】第69點(9)配合新增「橋梁清單(電子檔)」字眼。
4.【經費明細表】:
(1)修正表1-橋樑檢測安全評估服務費用預算表第1~5點費用金額。
(2)表2-委託技術服務費用預算表因誤植故修正之。
(3)為提供廠商各工作項目之預估數量及單價分析以利報價,新增經費明細表-工作項目。
5.【契約書】:
(1)第二條 履約標的 一、工作範圍新增「■隧道(經甲方通知後再辦理檢測)。」
(2)第三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 一、契約總價 配合經費明細表1之修正內容,刪除116年擴充金額部分並修正第1~5點費用金額。
(3)第五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三、橋梁定期檢測 修正為115年度二期、116年度(後續擴充)二期,詳細內容及各期請領比例詳契約條文。
(4)契約第二條附件二 橋梁定期檢測工作事項 新增九、隧道檢測。
二、本案原定115年4月21日開標,因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故延長等標期至115年4月24日上午10時開標,地點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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