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4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納稅證明文件(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1)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2)納稅證明文件(3)當年度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標案採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各工程項目之數量為預估,以實做數量結算,並以預算金額(新台幣10,807,000元整)做為執行上限金額)本案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至預算金額上限執行完畢為止。
九、本工程有剩餘土方料、混凝土塊石及鋼筋,剩餘折價價值分別以固定單價120元/m3、65元/m3、45元/m3、100元/m3(稅金)、8,000元/T(稅金)計算之(1.剩餘土方折價(台3以東):1.00M3*120.00=120.00元、2.剩餘土方折價(台3~台19):1.00M3*65.00=65.00元、3.剩餘土方折價(台19以西):1.00M3*45.00=45.00元、4.混凝土塊石剩餘料折價價值部份:1.00M3*100.00=100.00元、5.鋼筋折價價值部份:1.00T*8,000.00=8,000.00元,總價為8,330元整)。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另繳交剩餘折價價值金額至公庫,但實際需繳金額,應以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另景觀稅由廠商自行繳納。
十、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s://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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