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H10002 已決標公告

縣定古蹟虎尾糖廠鐵橋緊急搶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暨工作報告書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14/05/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施忠賢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吳思瑩
聯絡電話 (05)5523150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文化觀光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吳思瑩
聯絡電話 (05)5523150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5/14
原公告日 114/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29 08:30
開標時間 114/05/29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日起45日曆天內提【規劃(基本)設計初稿】,後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3、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出具: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顧問公司應出具: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應出具: (1)技師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更正事項: 1.增加【廠商資格】「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與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2.刪除契約書第二條履約標的【規劃設計】(四) 3.修正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工程監造】2. 4.因更正招標文件,故截止收件期限延至114年5月29日上午8時30分,開標時間延至114年5月29日上午10時,地點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吳思瑩
聯絡電話
(05)5523150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文化觀光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吳思瑩
聯絡電話
(05)5523150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5/14
原公告日
114/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29 08:30
開標時間
114/05/29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日起45日曆天內提【規劃(基本)設計初稿】,後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3、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出具: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顧問公司應出具: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應出具: (1)技師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更正事項: 1.增加【廠商資格】「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與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2.刪除契約書第二條履約標的【規劃設計】(四) 3.修正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工程監造】2. 4.因更正招標文件,故截止收件期限延至114年5月29日上午8時30分,開標時間延至114年5月29日上午10時,地點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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