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詳如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無平均經常性薪資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 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 納稅證明
(二) 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黃淑君),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55,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87,761,11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類建築物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4.185%。
(2)超過500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3.915%。
(3)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3.42%。
(4)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2.88%。
(5)超過一億元至五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2.34%。
(6)超過五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0%,監造1.935%。
九、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7,606,61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訂定。
十、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
十一、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二、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三、雲林縣交通工務局原委託「謝舒惠建築師事務所」辦理「雲林縣斗六市水岸公園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等工作」,細部設計預算書圖納入本次招標文件,並於公開招標時一併公開,避免造成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競爭之情形,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原規劃廠商得以參與後續採購;另實際規劃位置及內容,如有不清楚,可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雲林縣交通工務局交通建設科洽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