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項目:捕蜂捉蛇為民服務【野生動物移除】;後續擴充之第一期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675萬5,000元整,第二期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後續擴充之金額:150萬5,000元整;後續擴充之內容:同本採購捕蜂捉蛇為民服務之內容【野生動物移除】。
補助機關
A.19.4.3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無意執行之廠商來投標,確保廠商(乙方)得標後契約履行,保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無意執行之廠商來投標,確保廠商(乙方)得標後契約履行,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履約期限
113年08月01日0時起至114年07月31日24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二) 經合法登記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團體。
(三)公私立大專院校(含校內學術單位)。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 經合法登記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三) 公私立大專院校(含校內學術單位):同意公函或授權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經參與政府捕蜂捉蛇招標採購案,或當年執行各縣市政府(直轄市)捕蜂捉蛇招標採購標案之契約書影本資料(封面及立約),並將證明文件影本檢附於投標文件中。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標案採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為避免契約變更行政程序影響執行時效,以預算發包金額新台幣970萬元整為契約價金上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