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本採購案預定後續擴充至115年12月31日止,115年後續擴充視承包廠商當年度績效評鑑達80分以上簽奉核准與原廠商續約,經費新台幣200萬元整,倘115年度預算未經雲林縣議會審議通過,則本後續擴充條文不生效。之後原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社會福利團體:章程明訂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項目。
(二)財團法人:章程明訂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項目。
(三)公益之社團法人:章程明訂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項目。
(四) 社會福利機構。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社會福利團體:立案證書影本及章程。
(二)財團法人:法人登記影本及章程。
(三)公益之社團法人:法人登記影本及章程。
(四)社會福利機構:法人登記證明或立案證書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吳怡璇),聯絡電話:05-5523462。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0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決標方式:不訂底價,採固定金額決標。
九、本案114年度委託期間為簽約日至114年12月31日;114年承包廠商當年度
接受本府評鑑達80分以上,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簽奉縣長
核准與原廠商續約,期限由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經費上限為新
臺幣200萬元整。
十、另因本項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於未完成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
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十一、115年度預算如未獲衛生福利部補助及雲林縣議會通過則本後續擴充條文不生效,若獲衛生福利部補助則依契約金額依衛生福利部補助方式及額度範圍內辦理。
十二、「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條規定辦理原先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但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
09400096190號解釋函,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