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總金額為預算金額與議價決標後之差額加上新台幣516萬元整,由得標廠商平均分配,擴充期間至113年12月20日止。本案後續擴充之契約價金,依契約原決議之服務費率計價付款。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黃淑君),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4)本案工程之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242,525,790元整。
(5)本案採複數決標,預計委託4家廠商,每家廠商以委託1標為限,第一標工程概估建造費用新台幣 48,390,802 元整,第二標工程概估建造費用新台幣 46,442,702 元整,第三標工程概估建造費用新台幣 46,247,892 元整,第四標工程概估建造費用新台幣 45,663,462 元整。
六、本案每標工程總經費及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如上所述。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5) 1億元至5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3.6%,監造2.8%。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4,741,134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
以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訂定。(本案分為4標,第一標金額為新台幣3,751,762元整,第二標金額為新台幣3,675,787元整,第三標金額為新台幣3,668,189元整,第四標金額為新台幣3,645,396元整)
(1)第一標,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3,106,748元整,林厝寮(十一)第二工區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645,014元整,總服務費用合計新台幣375萬1,762元整。
(2)第二標,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3,106,748元整,大埤(五)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569,039元整,總服務費用合計新台幣367萬5,787元整。
(3)第三標,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3,106,748元整,林厝寮(十一)第一工區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561,441元整,總服務費用合計新台幣366萬8,189元整。
(4)第四標,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3,106,748元整,林厝寮(十一)第三工區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監造服務費用為新台幣538,648元整,總服務費用合計新台幣364萬5,396元整。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九、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一、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
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三、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十四、若本(112)年度本縣議會未通過預算致無法辦理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及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時,甲方無須給付相關經費。本案所需經費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